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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分类如何清除天眼查被执行人怎么优化企查查历史开庭公告联系信修修时间2026-02-04 00:45:01发布admin浏览16
导读: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内容和要求的问题,以及和中央集权制度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本文目录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新食品安全法中责任约谈制度主要包……...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内容和要求的问题,以及和中央集权制度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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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2. 新食品安全法中责任约谈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3. 中央集权制度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2、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

3、(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

4、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5、(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

6、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7、(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8、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9、(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10、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二、新食品安全法中责任约谈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1、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的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约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三是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四是责任约谈的法律效力。

2、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具有四项功能,一是责任约谈具有警示告诫的作用。通过将约谈情况公开、计人信用档案和评议考核记录等方式,向社会传递一种被约谈对象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信息,会影响该企业的公众形象和社会信赖度,会引起媒体及大众的持续关注和监督,具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二是具有督促履行责任的功能。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通过要求约谈对象说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等方式,要求其以适当的方式尽快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责任约谈的对象是被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助于督促主要负责人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三是有助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预防和全过程监管的原则。对于通过现场监督检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考核评价、违法犯罪案件的稽查等方式,排查发现食品安全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的方式有助于尽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四是有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责任约谈有较强的教育指导作用,通过沟通交流,约谈者可以了解被约谈对象的困难和风险,可以采取更有效的指导措施,帮助被约谈对象履行义务。责任约谈方提出的履行义务的重要性、要求、期限、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有助于被约谈对象准确理解约谈者关切的目标和重点,能够采取更有针对性、更积极的措施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可以降低监管执法成本,及时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供参考。

三、中央集权制度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叫郡县制,如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

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度,王国问题的解决,士族势力的消亡,藩镇割据势力的强大与解决,北宋削弱地方势力,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明朝设三司,清朝设军机处直接控制地方官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专制主义体现的是君臣关系;而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君主专制必然实行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实行君主专制。

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不是君主专制体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持统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分散的个体小农,也需要依赖于政治上强大的力量,以稳定社会,抵御外敌和抗击大的灾害。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作为封建国家的管理体制,其承担着两方面的国家职能:一方面压迫、剥削、镇压人民,另一方面也起着组织公共事务的职能。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

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因为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

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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