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如何撤销案件审理记录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裁判文书网如何撤销案件审理记录,如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乘坐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二、在公安网上可以查出个人犯罪记录
1、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
2、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记录存档,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只能是国家安全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因为办案的需要向公安机关查询。
3、违法犯罪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概是不出具的。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4、个人要查犯罪记录的,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或者可以到当地警方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该证明上可以看到犯罪记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第二百八十三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6、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7、(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8、(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9、(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10、(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三、如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是以下:
2、(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3、(2)点击高级搜索,在全文检索处输入人名或公司名,点击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4、(3)点击法院层级,再点击选择全部选项;
5、(4)点击裁判日期开头的选尽量前,后一个点击今天;
6、(5)点击下载图标,下载好文件可以自己打印,若是无犯罪记录可直接截屏打印;
7、(6)打印的页面即可作为无行贿犯罪证明。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9、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0、(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11、(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12、(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13、(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14、(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5、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7、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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